關于選調縣紀委監(jiān)委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縣紀委監(jiān)委機關干部隊伍結構,經縣委研究同意,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14名工作人員到縣紀委監(jiān)委機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
選調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崗位14名。
二、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嚴格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清正廉潔、作風優(yōu)良;敢于擔當、愛崗敬業(yè)、群眾基礎好;
2.中共黨員;
3.已滿現崗位服務期限要求;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5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紀檢監(jiān)察、政法系統(tǒng)工作經歷滿三年的,年齡適當放寬至40周歲,即1980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6.2017年以來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公開選調職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受到組織處理、黨紀政務處分尚在影響期內的;
3.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新錄用人員尚在試用期內的;
5.未滿服務年限或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按照《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公開選調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
2.報名地點:縣委綜合樓縣委組織部504房間。
3.現場報名:報名人員登錄大名縣人民政府網,下載《縣紀委監(jiān)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如實填寫,經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審查同意后,到報名現場提交審核。
4.攜帶材料:
(1)《縣紀委監(jiān)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雙面打?。?份;
(2)《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2份并加蓋黨委(黨組)印章;
(3)《參加大名縣紀委監(jiān)委公開選調工作新冠肺炎防控個人承諾書》2份(附件3)并簽名摁手??;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藍底證件照6張(照片背面寫報考人員姓名,用照片袋封裝,并訂于報名表左上角);
(5)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信網下載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委組織部和縣紀委監(jiān)委具體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的始終,在選調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資格條件不符合要求的,隨時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模式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考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綜合能力、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滿分100分,成績最低控制線為60分,低于最低控制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根據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不高于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人選。
2.面試:主要測試綜合分析能力、協調溝通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時現場打分、現場公布成績,滿分100分。
3.綜合成績和體檢人選確定
考生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合計計算。根據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不高于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三)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在縣級及以上醫(yī)院統(tǒng)一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審。對考察政審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現實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對考察政審合格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示。
(六)辦理調動手續(xù)。公示期滿,無反映或有反映經調查核實不影響選調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七)其他事宜。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出現職位空缺的,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延遞補。
四、有關要求
1.選調報名人員提供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嚴格遵守選調紀律和政策規(guī)定。對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報名人員,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2.本次選調工作在紀委監(jiān)委的全程監(jiān)督下開展工作,選調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選調紀律和政策規(guī)定,自覺維護公開選調工作秩序,不得對報名人員提供與選調有關的信息。對在選調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依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3.工作中,涉及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或者可能影響選調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4.選調工作各個環(huán)節(jié)的有關信息及時向社會公布,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如因報考人員未及時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五、疫情防控要求
報考人員必須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要求,出示健康碼,體溫檢測正常后方可進入相關場地。
六、選調工作在縣委領導下進行,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紀委監(jiān)委機關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1.大名縣委組織部(縣委綜合樓504房間)
咨詢電話: 0310-2750799(辦公室座機)
2.大名縣紀委監(jiān)委組織部(縣紀委監(jiān)委312房間)
咨詢電話: 0310-6570309(辦公室座機)
附件:
3.參加大名縣紀委監(jiān)委公開選調工作新冠肺炎防控個人承諾書
中共大名縣紀委機關
中共大名縣委組織部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