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暑期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受秦皇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委托,根據(jù)秦皇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暑期工作需要,我公司面向社會招聘暑期警務輔助崗位人員派遣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一、招聘人數(shù)及崗位
本次共招聘120人,海港區(qū)100人,山海關區(qū)20人,工作崗位為交警支隊海港區(qū)、山海關區(qū)崗勤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品行;
2、本市常住戶口(山海關區(qū)、海港區(qū)、北戴河區(qū)、北戴河新區(qū)、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撫寧區(qū)、昌黎縣、盧龍縣、青龍縣);
3、年齡在20周歲以上(1997年6月1日以前出生),35周歲(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退役士兵及海港區(qū)、山海關戶籍優(yōu)先。
4、性別:男性。
5、學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身高:身高1.70米以上。
7、應聘人員要求體貌端正、身體健康,無傳染疾病,無家族遺傳病史,無不良嗜好,無紋身和明顯疤痕,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圍: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品行較差、性格暴躁,結交復雜,生活作風不端,道德敗壞及有其他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曾經從交警支隊或公安系統(tǒng)其他工作崗位離職或被退回勞務公司的;
7、其他不適宜情形。
三、招聘程序
1、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7年6月20日至6月26日
報名地點:海港區(qū)河北大街四道橋公交總站南新寶街108號
文化創(chuàng)意聯(lián)盟1樓鼎泰勞務
報名提交材料:報名時需提交個人身份證、戶口本、部隊退役證明(僅限轉業(yè)退伍軍人)、學歷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2寸免冠照片2張。經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合格的發(fā)放面試通知單。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錄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直接取消應聘資格。
2、面試
考生須持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單參加面試。面試采取面談法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能力及綜合素質等。對于違反面試紀律和規(guī)定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或面試成績。面試按照招聘數(shù)量1:1比例確定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3、體檢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環(huán)節(jié)。
4、政審
由體檢合格人員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對其及直系親屬進行政治審查。
5、簽訂勞務協(xié)議
政審合格人員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務協(xié)議,辦理相關手續(xù),由勞務公司派遣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培訓合格后上崗。
四、工資待遇:月工資2000元。
五、崗位性質及工作職責
被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屬于非在編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其主要協(xié)助交警支隊民警履行交通管理等工作職責。
六、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證件復印件及其他材料等不退回;
(二)凡報名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體檢和政審等環(huán)節(jié)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
(三)本公告內數(shù)字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shù)。
本簡章由秦皇島鼎泰勞務服務有限公司負責最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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