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政背景
經國務院同意,2010年6月8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等七部委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加快發(fā)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6月11至12日,全國公共租賃住房工作會議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出席會議并強調,加快發(fā)展公共租賃住房,推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重慶、廣東、上海等地已開始把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付諸實踐。公共租賃住房已上升為“國家戰(zhàn)略”,并將成為我國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快發(fā)展公共租賃住房順應了我國住房供求形勢變化,對于完善我國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進一步擴大住房改革的受益面有重要意義。
二、當前百姓住房方面存在哪些問題?
住房問題是一個重要的民生問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群眾的住房問題,黨的十七大提出了“住有所居”的目標。但近年來,隨著一些地方政府以經營城市為名,大搞土地財政,對住房保障的重視程度開始逐漸削弱,一些群眾出現(xiàn)了“住房難”的問題。
1、部分城市房價上漲過快,單純依靠市場途徑已無法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加大了居民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難度,增加了金融風險。
2、住房供求矛盾突出,中小套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供應不足,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費需求不相適應。
3、住房保障覆蓋面還不夠大。有的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的落實還不到位,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的廉租住房建設資金缺口較大,住房保障覆蓋面仍較窄,住房保障任務相當艱巨。
4、進城務工人員的住房問題較突出。我國正處于城鎮(zhèn)化快速發(fā)展時期,每年城鎮(zhèn)人口大約增加2000萬人,多數(shù)屬于中低收入階層。其中大約500萬人是沒有帶房進城的農民,由于城鄉(xiāng)二元體制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這些農民永久留在城鎮(zhèn),導致即使收入較高的農民工多數(shù)也選擇支出盡量低的租金租房住。
5、部分地區(qū)投資、投機性的購房再度活躍,房地產投機行為未得到有效遏制。
三、怎樣保障廣大群眾“住有所居”?
解決廣大群眾的住房問題,必須從我國國情出發(f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概括來講,就是要做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場”。
1、“低端有保障”,就是通過保障性住房建設解決低收入群體的基本住房需求。低收入群體由于自身經濟條件的限制,沒有能力進入市場,只能依靠政府保障解決住房問題。各級政府必須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逐步改善這部分困難群眾的居住條件。中央已經提出到2012年年底基本解決1540萬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解決城市和國有工礦成片棚戶區(qū)改造的目標。各級政府要制訂保障性住房建設規(guī)劃,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在土地供應中的比例、保障性住房在住房供應中的比例,并優(yōu)先保證供應。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多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落實土地出讓收入的一定比例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規(guī)定。
2、“中端有支持”,就是采取措施支持中等收入群體解決住房問題。中等收入特別是中等偏下群體既享受不了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又難以承擔價格高昂的商品房,被通俗地稱為“夾心層”。對這部分群體,應通過加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力度,適當擴大經濟適用住房供應范圍,加快建設限價商品房、公共租賃住房等方式,積極幫助他們解決住房困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已明確提出將公共租賃房建設作為工作重點,確保比去年有較大增加。
3、“高端有市場”,就是支持有支付能力的群體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逐步完善房地產市場體系,加強宏觀調控,規(guī)范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xù)、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使其在滿足高收入群體多樣化的住房需求、促進經濟發(fā)展方面發(fā)揮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