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jīng)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關生效要件的規(guī)定,因此其效力能否發(fā)生,尚未確定,一般須經(jīng)有權人表示承認才能生效。
下列情形中屬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A.10周歲的小明出售勞力士金表給40歲的李某
B.5周歲的兒童小軍因發(fā)明創(chuàng)造而接受獎金
C.成年人張某誤將本為復制品的油畫當成真品購買
D.出租車司機借搶救重病人急需租車之機將車價提高10倍
2.行政給付又稱行政物質幫助,是指行政機關對公民在年老、疾病或喪失勞動能力等情況或其他特殊情況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或政策等規(guī)定,賦予其一定的物質權益(如金錢或實物)或與物質有關的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
下列各項中,不屬于行政給付的是
A.給養(yǎng)老院經(jīng)費資助 B.支付殘疾人摩托司機行政賠償金
C.支付下崗職工最低生活保障費 D.支付犧牲人員撫恤金
3.根據(jù)我國《憲法》第13條規(guī)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chǎn)不受侵犯?!薄 稇椃ā返?0條規(guī)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p>
下列關于私有財產(chǎn)權的表述,哪一項是不正確的?
A.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chǎn)不受侵犯
B.國家依照法律規(guī)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chǎn)權和繼承權
C.任何人不得剝奪公民的私有財產(chǎn)
D.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chǎn)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4.《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財產(chǎn)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
下列社會關系中,應由民法調整的是
A.某市人民政府罷免該市某局副局長職務
B.李某因非法印刷商標被罰款
C.甲、乙兩村因某塊土地的所有權歸屬發(fā)生糾紛
D.專利局對某發(fā)明專利予以宣告無效
5.行政相對人是行政管理法律關系中與行政主體相對應的另一方當事人,即行政主體行政行為影響其權益的個人、組織。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相對人是處在行政管理法律關系中的個人、組織;(2)行政相對人指行政管理法律關系中作為與行政主體相對應的另一方當事人的個人、組織:(3)行政相對人是在行政管理法律關系中,其權益受到行政主體行政行為影響的個人、組織。
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行政相對人是受行政行為直接影響的個人、組織
B.非法人組織不能作為行政相對人
C.行政機關、非法人組織也可能作為行政相對人
D.國家公務員不可能作為行政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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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10周歲的小明出售勞力士金表給40歲的李某。
2.C。支付下崗職工最低生活保障費。
3.C。任何人不得剝奪公民的私有財產(chǎn)。
4.C。甲、乙兩村因某塊土地的所有權歸屬發(fā)生糾紛。
5.C。行政機關、非法人組織也可能作為行政相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