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幫助考生提升申論答題水平,河北公務員考試網(www.zjgwy.org)特別推薦申論熱點解讀:“協力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希望考生閱讀本文,對申論熱點的把握有一定的幫助。
【背景鏈接】
互聯網技術的進步,為美好生活創(chuàng)造了巨大空間。然而,AI換臉風波、人臉數據公開售賣、大數據公司濫用用戶隱私等個人信息保護難題,也成為互聯網時代民事權利保護的一大痛點。為了更好趨利避害,就要更好保護個人信息安全。
【公考角度解讀】
[提出觀點]
應當明確,技術創(chuàng)新和法律供給對于個人信息保護而言,猶如鳥之雙翼、車之雙輪,缺一不可。
[綜合分析]
現在有兩種傾向值得警惕。一種觀點認為只要加大技術創(chuàng)新的力度,問題就可解決;另一種觀點認為產生上述問題是因為法律沒有跟進,只要加快法律供給的步伐,難題就可破解。事實上,無論是“過度迷信技術”,還是“簡單認為法律滯后”,都是把法律與技術割裂開來。不管是法律還是技術,如果只有單方面發(fā)力,即使能取得一定效果,也難以起到根本作用。
一方面,欠缺法律保障的技術創(chuàng)新是盲目的。比如說,在人工智能應用中,可以在后臺算法中嵌入收集敏感個人信息的禁令。但算法決策中相關指標的選擇和賦值,都是人為設定的,算法的設計者不可避免地將基于自己立場的主觀價值注入算法中,從而使“敏感個人信息”的范圍發(fā)生偏離,進而影響“禁止收集敏感個人信息”指令的實際執(zhí)行,直接危及個人信息的保護。
另一方面,欠缺技術支撐的法律供給是空洞的。我國涉及個人信息保護的立法和司法解釋已經初具規(guī)模,比如網絡安全法、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等。而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中,也有一章的內容專門規(guī)定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梢哉f,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我們的法律供給并非不足。
[參考對策]
要通過技術支撐,把法律條文轉變?yōu)閷嶋H監(jiān)管行動。比如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規(guī)定所謂的“數據可攜權”,如果在技術上不能很好地消除數據格式壁壘,形成終端電子設備均可讀的通用格式,則“數據可攜權”作為一項個人信息權益內容也難以落實??梢?,技術創(chuàng)新每天都在進步,法律供給也應該主動運用新技術,成為管用的、能運轉起來的制度安排。我們既要善于利用技術創(chuàng)新的紅利,讓技術成為法律調控范圍內的利器;也要充分發(fā)揮法律制度的價值,讓法律成為技術可行基礎上的善法。唯有如此,個人信息的保護水平才能更上層樓。
以安全為導向、以場景為基礎,劃定安全風險邊界。以保護個人權益和促進信息流通為準繩,找到信息利用和安全的平衡點,有助于數字經濟的長遠發(fā)展。以安全為導向、以場景為基礎,劃定安全風險邊界,是治理的基石;嚴厲打擊非法利用或售賣個人信息的行為,防止“劣幣驅逐良幣”,凈化數據產業(yè)生態(tài),才能讓信息更有價值。致力于為行業(yè)營造良好環(huán)境、讓公眾安心共享信息,我們的數字產業(yè)就會行穩(wěn)致遠,前景更加可期。
多方合力構筑信息安全防護網。強化監(jiān)管,對違法行為加大懲治力度;借助市場的力量,探索建立安全市場的第三方制衡機制;運用技術手段,為隱私保護架起堅實屏障……政府、市場和技術協同發(fā)力,才能構筑個人信息安全的立體防護網。
資料來源:
人民日報:協力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新論)丁宇翔
人民日報人民時評:數字時代如何保護個人信息 喻思南